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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知识问答
【来源】院学生处     【作者】网络中心    【发布时间】2006-5-17 10:20:30  

                      国家助学贷款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中国银行向全日制高等院校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在校学生和研究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杂费和生活费并由财政给予贴息的人民币贷款。按照规定,学生所借贷款利息的50%由财政贴息,其余50%的利息由学生个人负担(注:逾期贷款的利息全部由借款人负担,国家不予贴息)。
      国家助学贷款按用途分为学杂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学杂费贷款用于借款人向所在学校支付学杂费;生活费贷款用于借款人日常生活费用的开支。

二、什么是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简称信用助学贷款)?
     信用助学贷款指在校大学生通过所在学校提供贷款介绍人和借款学生自行提供见证人,以信用方式向银行申请发放的助学贷款。

三、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学校成绩较好,能正常完成学业。
    4、由其所在学校学生处作为贷款介绍人并提供见证人。
    5、 承诺及时向贷款人提供上学期间和就业以后的变动情况。
    6、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人一般应在新学年得到学校通知后向学校的指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的贷款申请。
    借款人须如实、完整地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
    见证人是指与借款人关系密切的自然人,其职责是:协助介绍人和贷款银行全面了解借款人情况;在借款人毕业后与其保持联系,向借款银行提供借款人的最新有效联系方式。见证人由学校负责推荐。

五、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如何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于学杂费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所在学校的学杂费收取标准,用于生活费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六、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及利率是多少?
     国家助学贷款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4年(根据实际学制相应确定贷款期限),即贷款期限最长为借款学生实际学制加毕业后四年,具体期限由银行和校方商议决定。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现行的贷款利率是
时间 项 目 年利率% 学生贷款实际年利率%
      短期贷款 六个月以下(含六个月) 5.58 2.79
      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 5.85 2.93
      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三年) 5.94 2.97
      三至五年(含五年) 6.03 3.02
      五年以上 6.21 3.11

七、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介绍人是指什么?其职责是什么?
     介绍人指学校负责助学贷款的部门(如学生处等),其职责是:为借款学生联系、介绍贷款银行;向贷款银行集中推荐借款学生的贷款申请;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负责了解借款学生的有关情况;负责建立、更新和管理借款学生的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有关信用档案;银行与学校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有关事宜。

八、国家助学贷款中的见证人是指什么?其职责是什么?
     见证人是指与借款学生关系密切的自然人(如借款学生的班主任、专职辅导员、系主任或同班同学等),不必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见证人的职责是:协助介绍人和贷款银行全面了解借款学生的有关情况;在借款学生毕业后与其保持联系,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学生的最新有效通讯方式。

九、国家助学贷款如何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学生逐年申请,银行集中审批,逐年发放。学杂费贷款由银行按年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指定的帐户,生活费贷款原则上由银行按学年一次性借款人所在学校指定的帐户,由学校负责发放。

十、国家助学贷款如何归还?
     借款人在与银行签定借款合同时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还款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剩余利息。
     借款人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将贷款本金及利息存入开设的活期储蓄帐户内,或将款项直接汇入银行指定帐户,银行于约定还款日自动从帐户中扣除。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银行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借款人经与银行协商后可提前偿还贷款本息。提前归还部分的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算。不计收罚息。
     借款人毕业前应当与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借款人毕业后到异地工作的,可通过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汇款到贷款机构的方式还贷款。

十一、借款学生违约时,贷款银行采取什么处罚措施?
     建立个人信用登记制度是有效防止借款人违约的重要措施。贷款银行对违约的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借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贷款银行定期在公开报刊及有关信息上公布助学贷款违约比例和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违约行为。介绍人、见证人不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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